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李舒瑜 陈海峰 甘霖
房价像坐上了火箭,让“蜗居”族渐感无望。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开征物业税。更有委员表示,开征物业税要先拿别墅“开刀”。
开征物业税正逢其时
“房价太高让老百姓苦不堪言,物业税对打击高房价是一个非常有力的举措,现在开征正逢其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这样的呼吁。
许多委员的观点与李庆云不谋而合。九三学社提交的一份集体提案就指出,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物业税,到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稳步推行”,至今社会上已五次流传开征物业税的消息。经过6年多的“空转”试点,社会各界对于征收物业税有了基本的认同。同时,物业税改革思路已经形成,相关部门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评税软件,并组建了专家队伍和专业人才库。因此,征收物业税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第一套房实行永不实征
普通老百姓对开征物业税最担心的是,还未脱离“房奴”,又成为“税奴”。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小组发言时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他建议,在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在实施的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对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而管理上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
刘革新委员赞同贾康的观点,他认为对住宅房产应区别对待,政策设计为“每一家庭同户籍人口自愿选择一套住房为永久性免税物业,二套及以上房产方做累进性课税”。
先开征房屋闲置税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建议,应将房屋闲置税置于物业税开征前,作为“实转”试点。因为房屋闲置税与物业税同属保有税种,但前者比后者涉及面小,关系简单,较易操作。
郭松海认为,应该以严厉手段向闲置房开刀,比如,应将土地闲置费等收费改为征收土地闲置税,并且从重征税。这样来促进土地占有者或使用者尽早开发土地,从而使土地资源得以有效利用。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