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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堂:房价涨1.5%的确造成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 17:04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记者邵泽慧)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同比上涨1.5%。该数据一经公布,立刻引起热议,很多人都怀疑小数点是点错了位置。

  昨天,在全国政协开幕式间隙,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成了媒体围堵的对象。对于1.5%,马建堂表示,的确给公众带来误解。鉴于此,今后房地产价格采集、计算方式都将改进。不过按照国际惯例,房价不会纳入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统计范畴内。

  的确给公众造成误解

  马建堂向记者解释,由于计算方法不同“1.5%”是这么得出来的。比如一个城市,2009年1月份房地产价格同比下降15.16%,12月份却同比上涨18.9%,全年12个月一平均,全年价格只上涨1%左右;但如果计算并发布2009年12月份对上年12月份的价格变动,那么房地产价格上涨18.9%。马建堂表示,由于统计方法不同,所以就把房价上涨的差异性和波动性“熨平了”,全年综合平均数字容易与社会公众当下的感受不一致。马建堂坦言这种“削峰填谷”式的统计方法的确给公众造成了一定的误解。

  改进数据采集计算方法

  马建堂说,鉴于此,房地产价格采集、发布、计算方式都将改进。怎么改进?马建堂说现在数据的采集方式按照目前的调查制度,主要是从房地产企业填报。今后要从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转向企业填报、现场调查和依靠行政记录并重。不过马建堂强调,采集方式改变并不表示之前的原始数据存在虚假状况。其次,发布方式改变,比如2009年12月比2008年12月份的房价涨了多少可以发布。而计算方式的改进就是要建立房地产计算方式的“定级制度”,把基数定下来。“比如说把2008年、2007年的平均数做一个基础,然后任何时间的数都和这个基数去比,这样就不会出现12个月一平均,把差异平均没了的情况,所以要建立房地产价格的定级指数。”马建堂表示,总结起来就是将来房地产价格的采集方式、数据得出来后的发布计算方式都将改变。

  新统计方法尚无时间表

  针对房地产数据“打架”的情况,马建堂表示由于各部门口径、标准不一样,得出的数据就不可能一样。针对记者提出的何时发布这一最新的房地产统计方法,马建堂说3月2日,他在深圳调研房地产价格统计并主持深圳、广州两地房地产价格统计座谈会,而3月5日,他还将召开一个更大规模的座谈会对数据采集和计算方式进行研究。“我们肯定会改进,同时也要给我们一些时间。”马建堂说。针对房价是否纳入CPI统计的问题,马建堂表示,按照国际惯例,房价仍不会纳入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统计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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