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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永红:应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3日 20: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李鹏翔、王敏)百姓安居梦怎么圆,保障房建设被认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的重要手段。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2日提交提案,建议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建立退出机制和全程监管机制。

  茅永红指出,面对高房价,“蜗居”“蚁族”“房奴”等名词成为许多老百姓心中的痛。但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面积十分不足。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城镇的低保家庭中,各级政府已通过各种方式缓解住房困难的仅占7%左右;在全国已开展廉租住房的城市,其覆盖面仅在1%左右(个别大城市除外)。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个问题。

  茅永红建议,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全面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租赁房、危改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支持。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此外,茅永红认为,保障性住房其建设和供给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因此不可以将这类住房的建设标准定得过高。如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过高,与市场上的普通商品房相差无几,将使得到这些住房的保障对象即使收入提高了,也不愿意离开这儿再去花钱买商品房,影响社会福利资源的循环利用。各地还应当从实际出发,以保障基本居住为前提,对保障性住房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周边环境等制定出相应标准,并严格标准的执行。

  茅永红建议,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一旦购买到经济适用房或享受到实物配租形式的廉租房,便将终身拥有,形成福利固化,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失衡,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应当通过利益引导,让保障对象主动退出。例如可通过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条件引导和鼓励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动退出,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居者有其屋”。

  最后,茅永红建议,从保障性住房准入、监管到退出的整个过程实施全面管理。在准入机制的建设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轮候制度”。将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列入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其次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对享有住房保障的家庭,不仅要随时进行抽查,同时还要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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