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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个人贷款新规实施 要求个贷面谈面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 10:0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50分报道,银监会日前正式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时要执行面谈面签制度。

  《个贷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个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当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同时,《个贷办法》要求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防止出现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的低风险个人质押贷款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不进行贷款面谈,但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同时,除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个贷办法》还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并要求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此外,《个贷办法》强调合同的有效管理,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个贷办法》就贷款流程等方面所作的一些监管要求,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同时,《个贷办法》提出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管理理念,已是目前广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通行做法,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现行做法的制度化,因此,不会影响到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此外,《个贷办法》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已就贷款人受托支付作了一些例外规定,小额个人贷款和个体经营贷款的申请和使用也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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