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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国务院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分别选1至2个城市或城区试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改革,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运行、监管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三)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四)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五)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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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拟用医保基金补偿基层医院

  此前医改文件中2009年各省30%基层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被推迟到2010年的2月份。因为在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制度之后,用于补偿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需求超出了财政部门承担能力,近日财政部酝酿由财政部门单一补偿改为财政部门和医保基金等多头补偿。

  财政部一位高层官员表示,“在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大环境下,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有不小的难度。”根据天津的经验,目前天津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实现零差率,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15%的收入,6%由地方财政支出,剩下的9%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部高层认为,此种做法合情合理,取消药品加成,患者的医疗费用开销就会降低,实际上大大减少了各项医保基金的支出,增加了基金结余;同时从2010年开始,新农合居民医保等筹资标准将大幅提高,为通过医保基金直接补偿提供了难得机遇。据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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