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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料将面临造假遗嘱指控 警方研究判词(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3日 08:12  中国新闻网
保持“招牌”笑容的陈振聪在代表律师麦至理陪同下,表示不满法庭裁决,决意上诉。(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遗产案“第一回合”结果2日揭盅,陈振聪被判败诉,更被主审法官林文瀚以科学鉴证为由,裁定他手上2006年遗嘱属伪造,更被批评作供不可信及讲大话。

  虽然陈振聪坚持清白,誓要上诉,但其前景实阴霾密布,警方正研究对陈振聪提出刑事检控。至于获判胜诉、承接千亿元遗产的华懋慈善基金,掌舵人龚仁心2日晚则欢天喜地庆祝。

  陈振聪2日傍晚发表声明,表示对裁决感到很失望,但明白案件复杂,不过,他仍坚定表示2006年遗嘱是由龚如心交他,真确无讹,绝不涉伪造。陈振聪可于3月2日前向高院提出上诉,相信最快可于今年下半年排期审理。

  警方发言人表示,与律政司研究判词后才决定如何跟进。据悉,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曾派员到法庭听审,探员2日第一时间领取判词研究,“判词逾300多页,警方要小心看清楚,了解有哪些指控、是否涉及刑事、可否跟进等,相信要花一段颇长时间”。警方消息称,相信短期内不会有拘捕行动。2002年11月,龚如心一审被判伪造遗嘱,约一个月后被警方拘捕。

  资深大律师余若薇表示,上诉庭较少推翻原讼庭对事实或证人可信性的裁断,而多会就原审法官有否错用法庭原则或专家证据作出判决。她又说,当年争产案在终审上诉时龚如心反败为胜,在前车可鉴、终院又已为争产案提供法律指引之下,相信要从林文瀚的判词中找到上诉理据也更为困难。

  主审法官林文瀚在长达326页的判辞中指出,判案关键在于2006年遗嘱上多项矛盾,以及笔迹专家对遗嘱上的签名属冒签的定论;加上陈振聪在法庭的供辞不尽不实,谎称从未插手预备2006年遗嘱。林文瀚又认为,龚陈恋情并非纯粹真爱,女方行善愿望至死未渝等原因,均一致指向唯一结论——2006年遗嘱是伪造的,2002年遗嘱才是有效文件。

  这次基金胜诉的判决,既非来自它们初期提出的风水遗嘱论,也非龚如心欠缺立遗嘱的健康条件,把陈振聪逼入死胡同的,反而是他于官司中途突然交出的遗嘱第2页草稿。起初,其律师甚至表示,若2006年遗嘱是伪冒,陈岂会这样傻交出草稿增加风险,他大可神不知鬼不觉毁灭草稿。这次乃其“诚实”所为,推翻2006年遗嘱。

  判词指出,经ESDA纸张鉴证技术,证明第2页草稿上有2006年遗嘱上3人签名的压痕,而且3个签名更与第1页位置分毫不差。但是,见证人王永祥及吴崇武指出,签文件时只有一页,而且在多番递传下,倘若有两页纸的话,两页签名的位置不可能不“走位”。ESDA也发现,2006年遗嘱上声称是龚如心的签名,原来是在遗嘱先对折后才签在上面,这也与两见证人所说,签文件时纸张从未对折的说法矛盾。

  法官又认为,王永祥供称签署文件时,只看见文件上提及将1000万元赠予陈振聪,而非2006年遗嘱上所指的“所有遗产”;加上基金笔迹鉴证的结论,指2006年遗嘱上王永祥及龚如心的签名均为高质素的冒签,故最后裁定陈手上的2006年遗嘱属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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