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足协副主席南勇被查 可能与爱福克斯破产有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1日 16:33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朱冲/文  目前在中国足坛、中国体育界,甚至整个中国反腐界,足协一把手南勇被公安机关依法传讯的报道引发轩然大波。

  其实南勇是名正局级官员,和那些被抓的省部高官相比,实乃小人物。但特殊的是,他是足协一把手,管理着最引人瞩目的足球运动。

  目前公安机关给出的说法是:为查清利用商业贿赂非法操纵国内足球联赛和赌球的几起重点案件事实,近日,辽宁公安机关专案组依法传讯了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和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

  南勇和杨一民是在15日被国家体育总局通知晚上8点半前往总局开会时,被沈阳8·25专案组(专门负责此次足坛扫黑打假的公安机关)带走的。张健强则是在同日晚间和妻子楼下遛狗时被公安机关带走的。

  目前还无法确认南勇等人被查是因为涉及假黑案件,还是协助调查。但是从南勇位于足协的办公室被封,足协内部分工重新划分来看,应该不是协助调查那么简单。来自更高层的信息也证明了这一点。

  南勇涉案被认为和爱福克斯破产案有关。2006年来自英国的一家网络公司爱福克斯以6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宣布冠名中超一年,但据说实际只支付了600万元人民币,剩余的5400万“死无对证”,因为爱福克斯宣布破产了,至今,中国足协还在和对方打官司,但毫无结果。

  据中超公司方面相关人员介绍,当时研究与爱福克斯打官司时,时任足协一把手的谢亚龙力主马上对簿公堂,提起诉讼。但是会上,当时的足协副主席、中超公司董事长南勇以爱福克斯正在筹款为由,建议推迟打官司。两次主席会议两次都被南勇以相同理由推迟。只是在第三次会议后,南勇同意打官司,不过当时他补充:“如果打官司可能就要不回来钱了。”

  由于南勇是代表中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超公司开始寻找律师诉讼,不过律师在与爱福克斯方面联系后建议:“爱福克斯方面还在筹钱,有自己的还款计划,不宜立即诉讼”。主席办公会通过了打官司的提议后,最终还是推迟了两个月才递交诉讼状。

  全国各大足球媒体在去年都曾经收到过一封匿名检举信,信的内容直指南勇和爱福克斯的关系。信件标题为“中国足协黑幕揭秘”,信件的内容与足协掌门人南勇有关。以下为检举信相关内容节选:

  2006年初,中超联赛在2004年西门子退出,2005赛季“裸奔”一年之后,南勇以中超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只身一人飞赴欧洲与××商谈中超联赛冠名赞助问题,××向他推荐了爱福克斯公司。之后签署了爱福克斯、××、中超公司的三方框架协议,××作为中超公司的全权代理收取高额的代理费。 

  南勇回国后向足协汇报了寻求赞助的情况。此时体育总局和媒体都在关注爱福克斯赞助问题,并发出许多质疑的声音。南勇的回答是,“我可以以我的党性担保,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辞职。 ” 

  问题终于还是出现了,爱福克斯约定的6千万冠名款没有如约汇入中超公司,两年后汇入了××扣掉代理费的600万。无奈,在谢亚龙的敦促下2008年底,中超公司把爱福克斯和××告上了法庭。 

  中超公司官司赢了,而剩余的5千多万却再也追不回来了,因为爱福克斯的代理公司ACE和××的BCD公司早已破产。ACE公司和爱福克斯公司都是2006年当年在英国注册的皮包公司,BCD公司也是同一年××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它们都是为爱福克斯临时注册的公司,而爱福克斯也是2006年才成立的公司。三家外国公司无一不是2006年的新公司,都是典型的皮包公司。除了南勇,全世界没有谁会与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公司签订如此重要的合同。 

  当然南勇为了获得体育总局和足协对爱福克斯赞助协议的认可,不会把真实情况汇报上去的,而是提供了假信息以瞒天过海。 

  爱福克斯协议的签署完全是南勇和××操纵的,就连中超公司董事会成员都没有一人了解签署过程,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亲眼见过这份协议,更谈不上参与了。也就是说南勇和××共同欺骗了体育总局、中国足协及全体关心中国足球的球迷,且不惜损失5千多万。 

  ××和南勇的勾结堪称“典范”,如果不打掉南勇这样的保护伞,还会有第二个爱福克斯丑闻,还会接连不断地出现假球闹剧。那样等待中国足球的不会是为国争光的荣誉,只能是万众的唾弃。 

  目前国家领导人再次重视起足球,公安部全方位打击足球假赌黑现象。对于“阿里汉现象”、“爱福克斯事件”这种官倒和诈骗的结合体,司法追究是迟早的事。到时候的南勇、××之流,恐怕也要和范广鸣、许洪涛一样,穿着监狱的“球衣”接受采访了! 

  最后送南勇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自作聪明?只能反被聪明误呦! 

  著名球评人李承鹏还表示,2001年10月7日中国队在世界杯外围赛1比0小胜阿曼的比赛也是一场问题球,当时南勇是主管国家队的足协副主席。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