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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息高回报作诱饵,非法集资7.7亿元
本报讯 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吴英案终于有了结果,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以高回报作诱饵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
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如被告人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合伙炒期货的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
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人员和单位就达66人。另外,吴英除了向本案十一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外,还向王香镯、宋国俊、卢小丰、王泽厚、陈庭秀、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非法集资。被告人吴英除了本人非法集资外,还授意徐玉兰向他人非法集资,徐玉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人员达14人。
巨债下疯狂挥霍
被告人吴英在负债累累,无经济实力的情况下,仍对非法集资款随意处分和挥霍。如花2300多万元购买的上亿元珠宝,不用于经营,而是随意送人或用于抵押;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投标或投资开发房地产,造成1400万元保证金、定金被没收;在无实际用途的情况下,花近2000万元购置大量汽车,其中为本人配置购价375万元的法拉利跑车等。被告人吴英不仅随意处分和挥霍集资款,巨额非法集资款本人竟无记录,公司账目也管理混乱,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均无法进行审计。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中新)
诈骗3.8亿元
2300万买珠宝
时间:12月18日
地点:浙江东阳
人物:吴英
事件:非法集资7.7亿被判死
吴英,1981年出生在浙江东阳的吴英,只有中专文化,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前住在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
第一桶金哪里来
曾经贩毒贩军火?
据有关部门调查,1981年出生的吴英在26岁时,其总资产已达38亿元。她的财富是怎么积累的?“第一桶金”来自哪里?对此,坊间主要有三种流传版本。
1、结识军阀 据传,吴英曾在国外结识一名东南亚军阀,因此分得大笔遗产。
2、洗黑钱 走私、军火、贩毒、傍大款,坊间亦有这些传闻与吴英紧密相联。
3、期市暴富 对于在期货市场的运作,吴英曾直言不讳地承认,“有高人指点”。 据《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