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5日,深圳市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调整市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该公告表示,将于12月30日举行听证会。随后即开始接受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等代表报名。
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根据深圳历次听证会的惯例,这些信息都会以召开“听证预备会”的方式公布出来,并请各媒体参与全程报道。但截至昨日,包括本报在内的不少媒体仍未从有关部门获悉召开预备会的确定时间,而此时距离原定听证会时间已不足15日,这也意味着,按照法定程序,听证会或将延期举行。
与深圳以往的所有价格听证会不同,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会,也是深圳今年大部制改革后的首场听证会。在大部制改革后,原先市工商物价管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制定深圳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职能被分离出来,并入了市发改委,在该委增设了“价格处”,下属单位则增加了“价格认证中心”。这与国家发改委“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的职能保持了一致,以便深圳发改委更好地执行宏观调控的职能,足见官方对价格政策制定的重视。
知情人透露,由于水价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问题,首次举行听证会的市发改委对此十分重视和谨慎,目前仍在仔细审批方案,这也是外界迟迟没有听到听证预备会召开消息的主因之一。 (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