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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规定居民每月基本用电87度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 06:13  中国新闻网

  尽管发改委对本轮电价改革作出了暂不涉及民用领域的说明,但一段关于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解释,引起了老百姓的注意。

  周四,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因此,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每户每月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不同于煤炭、钢铁,电的定价一直实行国家定价机制,并且十分慎重。因此,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的一番话被视为居民用电价格将要调整的明确信号。

  在居民中反应最大的是“超过87度涨价”这条红线的拟定。

  南京一家晚报的记者调查说,该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

  这份调查引述一位刘女士的话说,“我问了一圈办公室的同事,如果第一阶梯是87度,那么我们这儿没有哪家每月用电在此之下的。一般每户每月用电都在一两百度左右。夏天用空调时,月用电都在300度左右。”

  被调查者对发改委“浪费较为严重”的说法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这说到底就是要涨价。”

  提高居民电价总是会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特别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这让政府的价格“指挥棒”屡受掣肘。

  “87度涨价红线”,在江苏南京的部分居民那里受到抵触。但是,在邻近的省份浙江,这个涨价红线是50度。

  作为电价改革试点的浙江,2004年开始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调价办法。当时浙江省内用电低于50度的大多是低收入居民,用电超过200度的大部分是高收入居民。浙江的居民电改已进行了5年左右。

  除了浙江,福建、四川两个省份也在政府主导下开展了居民阶梯递增式电价试点。这些试点或许将成为在全国各地推行“阶梯式电价”的参考。

  但在全国推,比在各省分别实施的难度要大很多。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各地电量阶梯的划分、受惠人群的划分、电价调整幅度的确立等工作,如果没有地方参与是难以完成的。”

  虽然对“87度涨价红线”存在看法,但是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这个方向几乎毋庸置疑了。

  发改委向公众解释了“居民电价不得不调”的理由。

  “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

  “长期下去,将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居民实行阶梯式价格改革只是国家整体电价结构性调整的一部分。更多的关于非居民电价调整的内容,被老百姓所忽视。他们只关心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部分。

  电价改革事涉民生。很多媒体参与了报道。有评论说,改革必须以不能损害公民的整体社会福利为着眼点,这是评判任何一项改革成败的重要前提。本月主笔 王金海(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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