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畅
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1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为进一步加快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对地方国企、金融企业中国有股份应实行资本分红,并修订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分红比例。同时,应有计划地逐步减少各类国企(包括地方国企)中的政府持股比例,应将分红资金和减持后的资金所得统一纳入财政各级预算,专项补贴用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或全体居民的消费水平。
“中国在高储蓄率情况下,要进一步加快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可以通过制度改革,以释放更大的消费能量。”夏斌认为,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净资产高达17万亿,平均每个国民1.29万元,且都是优质资产。从2007年起,国家仅开始在中央企业实行少量比例的资本分红制度。
虽然目前已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制度,但夏斌表示,对非上市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已上市非增发部分的国有股份,都应按照国家战略,除了需要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之外的股权,都可以实行有计划的减持。考虑到大规模减持对股市行情的压力,可以逐步酌情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