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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明与油价联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 19:05  北京晚报

  预计在20到50元之间 业内质疑联动机制可操作性

  本报讯 (记者 张楠) 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今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将与航空煤油价格实行联动。从明天起,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高于基准油价时,航空公司可自主制定燃油附加费标准。

  燃油附加预计在20至50元之间

  联动机制将延续2005年8月以来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的测算办法,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4140元为基准油价。也就是说,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基准油价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时,适当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费以航线长短,分800公里以下和800公里以上两档定额计算。2010年4月1日前,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每超出基准油价l00元,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最高不超过每客公里0.002908元。

  易网通游易市场部王一力分析,此次加价应该在20到50元之间。因为此次燃油涨到80美元,离2007年的100美元最高标准还有一定距离,2007年最高的征收标准是50到100元。

  收费标准航空公司自主确定

  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由现行统一规定收取标准的方式,改为由航空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取标准和出台时间。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联动机制实行后,不同航空公司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可能出现一定差异,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这样将更有利于促进航空运输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票价和燃油附加水平。而航空运输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则是建立完全通过市场形成民航运输价格的机制。

  儿童免收或减半收取

  国内航线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对象,将免收或减半收取燃油附加。

  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业内人士质疑可操作性

  王一力分析,以往国内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是行政指令,发改委下公告收多少怎么收,航空公司就怎么收。此次的做法是向国际市场看齐,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这种联动机制实施起来很困难,航空公司在短期内推出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政策可能无法起到这种联动效果。

  如果实行联动,意味着油价变了,燃油附加费也要变,但机票有购票日期和乘坐日期,旅客会提前买票,到乘坐之日这段时间内,如果油价上涨了是不是还要旅客补上差额?如果油价下跌了航空公司是不是还要将差额退还给旅客?而且,机票涉及到购买、退、改签等问题,所以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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