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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和职工工资相差悬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1日 13:45  中国广播网

  【事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30日下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在谈到工会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时,他指出,许多国有企业的集体合同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劳动报酬相差过于悬殊。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国企高管和职工工资相差悬殊。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关于国企高管的工资到底是不是过高还是不高,国资委方面也作出了回应,认为这是符合国企正常的水平和他们的业绩,但是现在从人大的检查组来看,还是认定国企高官的公司和职工的报酬,差距的悬殊,最主要的是没有规矩。没有规矩就是怎么定出高或者低,怎么来进行奖励机制,是不是每个国企自己可以定还是国资委来定,国资委定又是不是需要向民众作出一个透明化的,让大家来监督,这都没有一个规矩。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国企高管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报酬到底相差多少才是合理的,最主要的不能脱离我们整个国家的发展水平,反而是国企变成了扩大贫富差距的一个原因。实际上国企首先应该做到是逐步缩小差距的,这才是我们国企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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