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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完成率不到1/4

  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调研

  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

  调研报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进展不够平衡。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8月底仅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

  报告指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报告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除重点改善城市特困群体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外,还应把其他工矿的棚户区改造逐步纳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要正确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建设规划。政府有能力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应集中财力,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没有能力的地方,应保证租赁补贴发放,或者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维护、修缮、利用现有旧房,改善困难居民的住房条件,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

  面临五项困难和问题

  报告指出,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建议。

  报告从五个方面谈到了公共投资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

  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由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较多,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

  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地方政府间的公共投资责任不够明确,市县政府筹资责任过重;

  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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