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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有望四季度在沪开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 20:5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1日消息,新浪财经从上海市金融办获悉,当前有关部门正在推进银行和区合作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事宜,目前上海银行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均已经有具体方案上报,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有望第四季度在上海正式开业。

  据悉,自8月13日中国银监会下发《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来,上海已经有多个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方案在酝酿操作过程中。上海银行正联合黄浦区政府出资3亿元成立消费信贷中心,并让百联集团作为第二大股东,浦东新区方案是由中国银行总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并由上海国际集团牵头两到三家外资商家和一到两家中资商家,出资5亿成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银监会根据消费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设立初期主要以自有资本金运营,等规模扩大后就可以申请发行金融债券、向银行借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等,以补充资金。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对其流动性指标要求相对较低,但是这类贷款无担保、无抵押,风险相对较高。因此,银监会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必须有较为严格资本充足率标准,不得低于10%,同时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

  据介绍,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更加广泛,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都可以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与商业银行相比,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安安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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