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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巴士票价调整机制检讨 将不考虑油价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0日 10: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去年油价飙升,香港巴士公司燃料成本占总营运成本的10%至21%,相继申请加价以应付成本压力。自可加可减机制推出以来,巴士公司认为机制未能针对油价波动问题。有关单位表示,不会将油价因素列入机制内,避免巴士公司将油价成本全数转嫁乘客,令票价大幅上升,拟在3年后再就票价机制作检讨。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19日向立法会提交巴士票价调整机制的检讨报告,本月底向交咨会汇报检讨结果。文件表示,2007年初至2008年中,油价飙升1.4倍,直至去年第三季才回落。若将油价因素列入可加可减机制内,运算结果会大起大落。

  巴士公司曾称,机制现有安排未能针对油价波动问题。有关单位解释,审批加价申请需时,单靠加价未能及时处理因油价暴涨而带来的财政压力,也未能为巴士公司提供健康的业务模式;再者,巴士专营权长达10年,有能力抵御短期波动,长远计成本上升会反映在基本票价内。

  报告书建议,继续采取固定资产平均净值9.7%作回报率,超出金额要与乘客均分,乘客所得部分可保留作“回馈乘客数额”。巴士公司有责任每年在《更全面披露公司资料》小册子内,公布数额的积存金额让公众监察。金额积存至相等上一年度全年1%收益时,巴士公司可在咨询有关单位后,决定何时运用这笔钱,以降低日后的加价幅度,或用以提供票价优惠。巴士公司一旦动用这笔钱,同时要在公布金额后12个月内提供票价优惠。

  2006年至今,龙运巴士、城巴专营权一(港岛及过海路线)及专营权二(北大屿山及机场线)积存的回馈乘客数额分别为540万、3850万及1680万元,一共6070万元。由于九巴、新巴及屿巴的回报率未达9.7%,三间公司没有回馈乘客数额。

  报告书内还提到方程式中生产力增幅的因素,以量度收入与成本的比例。有关单位鼓励巴士公司以更低成本取得更高收入,提高效益,后将所得(生产力增幅)与乘客均分。但由于近年燃料成本急升,加上与铁路的竞争日趋激烈,有关单位建议将方程式中,乘客分享生产力增幅的数值定为零,免除乘客分担生产力的负增长,直至下次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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