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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回应法律函事件:支持央企用法律手段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7日 16: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 樊曦)国务院国资委7日发布声明,表示支持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的部分中央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在声明中,国资委表示,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并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

  据了解,近期,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

  国资委表示,此举属于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认为有关交易对手应当予以协助。

  据国资委统计显示,共有28家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此前,针对部分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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