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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QFII新规是中国资本管理的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 17:51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4日下午消息,针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向新浪财经表示,这是中国资本管理方面的一个进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从6方面规范QFII投资的外汇管理。在此规定的第一条中,规定将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将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中长期QFII机构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设定为一年。

  鲁政委认为,上限提高的同时,将投资本金期限的缩短只是选择了一些占比相对较低的长期投者,本身他们就是长期投资目的,此举也不会对他们的投资行为产生太大的影响。(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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