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按套内面积计价谁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7日 10:0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漫画/ 李晓宜
漫画/ 李晓宜

  □前  溪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面积计价,而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8月26日《京华时报》)

  从按建筑面积计算到按套内面积计算,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少了公摊面积这笔钱的付出,而且避免了公摊争议,似乎应该欢呼才是。可开发商岂会吃哑巴亏?“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套把戏,开发商玩得比谁都熟练,按套内面积销售虽然单价会上涨,但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因此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不会推高房价。不过,我们能定下心吗?

  不按建筑面积算,那公摊面积当然由开发商付出。可开发商却用抬高房价的方式转移了成本,换言之,公摊面积还是让购房者自己购买了,只不过,买的更加不明不白。以前还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是为公摊面积付出的,现在却一点都不知道了。

  按套内面积计价,本来应该让购房者得实惠,但实际上却使其陷入了一个危险的地带:购房者不仅依然要为“公摊面积” 埋单,而且面临房价“ 被名正言顺上涨”的危险。

  有一种说法,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为了避免公摊争议。但仅此目的,有何实际意义?反正房价全由开发商说了算,是否按套内面积,开发商都不会吃亏,没有了公摊争议,开发商更省事了。

  在笔者看来,公开房价成本,要远比按套内面积计价更有意义。可房价成本一直是个谜。北京润泽悦溪楼面地价仅仅253元/平方米,房价却卖到2万元/平方米(8月20日《时代周报》)。如此暴利,按套内面积计价,消费者能得多少实惠?

  房价暴利背景下的按套内面积计价不是一个让消费者高兴的消息。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