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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网上答疑:尽快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00:48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姚伟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遇冷”质疑兴起之际,央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六部委的相关人士昨日同时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详解试点进展。

  “试点工作进行了一个多月,各有关参与部门都在尽快熟悉操作过程。总体来看量还不是特别大。”对于自7月6日正式施行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央行条法司司长李波昨日如是总结。

  李波给出了三大原因:“一是作为一个全新业务,各方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因为试点企业和地域相对有限;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还没有完全出台。”

  尤其是第三条,不少企业目前反馈的问题其实大多集中于此。据了解,尽管六部委早在7月1日联合发布的办法明确“试点企业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但由于相关执行细则迟迟没有出台,一位知情人士昨日透露,“事实上目前并未有企业成功申请到了退税。”

  李波昨天表示,退税方面,税务总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退(免)税方面的具体办法。

  除了上述技术原因,一家首批参与试点的国有银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还指出,试点遇冷主要原因还是对试点企业设定的门槛过高所致。根据规定,境内试点企业采取试点地区省级政府推荐制度,其后再由六部委联合审核通过。

  “但这些企业中,很多往往是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都很好的骨干企业,它们的试点意愿其实并不强。”上述负责人称,恰恰是最需要、最该纳入试点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

  监管部门对此显然已经有所考虑。李波昨日说,下一步“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国务院扩大试点范围。”这包括:扩大境内外试点区域和扩大企业试点的范围,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将来也可以作为试点企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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