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禾
针对社会上对于上半年居民收入数据的质疑之声,国家统计局8月7日发布相关“说明”指出,数据是“有支撑”的。
“说明”指出,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但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4.6个百分点,是近6年来同期增长幅度最低的,这反映了金融危机对城镇居民收入的冲击。其中,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394元,增长11.1%,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部分,占总收入的66.1%,其增长主要是由政策性增资引起的。同时,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也是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其中政策因素是主要原因。
此外,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与其他有关情况也是相吻合的,如截至6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36万亿元,同比增长28.2%。2008年3月起个税起征点提高,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移性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这些因素虽然减少了或不增加国家个税收入,但却恰恰提高了城镇居民收入。以上分析表明,上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是有支撑的,反映了客观实际。
统计局同时指出,上半年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增加205元,增长8.1%,分项看:工资性收入拉动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收入拉动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财产性现金收入拉动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转移性现金收入拉动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