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确定9大改革重点 开展过半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昨天,备受瞩目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实施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公报首次面向公众全文发布。记者从中获悉,今年是深圳践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元年,深圳为此确定了9大改革重点,要求在年内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到8月初,5项改革内容已经面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民生改革事项先行一步。
特区扩容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昨天公布的综改三年实施方案中有了明确的时间表。深圳将拟定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7月底前拟订方案,9月向国家正式申报。据了解,深圳目前下辖6个行政区和光明新区,其中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位于经济特区范围内,总面积395平方公里;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地处经济特区外,总面积1553平方公里。一旦特区扩容增加宝安、龙岗两区后,“深圳特区”面积将增加五倍。
精简行政层级是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6月30日,坪山新区挂牌。这是继光明新区之后深圳设立的第二个政府直接管理的功能区。
今年深圳九大改革重点
○全面启动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
○加快设立坪山新区,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
○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
○拟定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拓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政策。
○启动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启动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实施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落实《规划纲要》,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启动和推进珠三角地区人才工作联盟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