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 (中国之记者申玉彪)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我国上半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而1-6月个人所得税完成2136.73亿元,同比增长0.7%,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26.5%。有专家质疑,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而个人所得税同比去年增速大幅下降,这之间相互矛盾。今天,国家统计局对此做出回应。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魏贵祥认为,当前,虽然个人所得税增速低于可支配收入增速,但并不能简单的认为可支配收入增速是不符合实际的,原因包括四个:第一,2008年3月起个税起征点提高,第二,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转移性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一些低收入居民即使收入大幅增加,仍在起征点之下。
上述因素虽然减少了或不增加国家个税收入,但却恰恰提高了城镇居民收入,这也是中央为应对金融危机、让利于民,加大保民生政策力度的体现。因此,简单地用个人所得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进行比较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