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正文
本报讯 卫生部近日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征求意见。《意见》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公立医院不得擅自提高预约收费标准,不得与中介合作开展此项收费服务,并要按制度规范专家出诊。
卫生部5日发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医院应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同时实行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中新、新华)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