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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

  各地上调水价符合改革方向;将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情况时称,今年上半年,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近期各地上调水价符合改革方向;对于电价,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此外,针对社会对近期油价调整的质疑,发改委回应称:国情要求我国不能学美国实行低油价政策。

  今年以来,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就此,发改委表示,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调价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

  据介绍,截至2008年底,我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终端平均水价(包含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分别为每吨2.35元和3.19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12.4%和17.2%。

  为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近日,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的过程中,要统筹考虑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

  对于电价改革,发改委表示,今年上半年,发改委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为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下发《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资源区,并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二是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三是清理整顿优惠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进行全面清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继续深化电价改革。指导各地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抓紧研究下发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指导办法,减少交叉补贴;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就油价问题,发改委称,今年以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有升有降地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其中3次有控制地提高了成品油价格,2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对调动炼油企业积极性、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对部分专家质疑我国油价扣税后高于美国油价,发改委表示,我国油价不能与美国相比。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发改委同时强调,在目前的经营体制下,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工作也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有关制度、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但这是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继续深化改革的办法去解决。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坚决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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