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肯定各地上调水价的做法;称上调原因包括,缓解供水企业亏损,为水利工程筹资等
近期各地水价上涨引发热议,昨日发改委发文肯定了各地上调水价的做法,认为这些措施符合资源价格改革方向,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发改委认为,目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仍存在偏低的情况。
水价上调基调已定
发改委昨日表示,“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仍然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须进一步简化水价分类,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
对于各地上调水价,发改委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近期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根据水价调整的影响,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是政府早就定下的原则,由于这些产品价格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在出台时机的选择上相当慎重。
水价上调“符合改革方向”
近期,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和银川等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西宁等城市也已就水价上调召开听证会。
针对多地水价集中上调的现象,昨日发改委表示,虽然各地水价相继上调,但目的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发改委认为,总体来说,这些措施是符合资源价格改革方向的,也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
“水资源作为公共产品,长期来看其管理体制和市场化的脚步都要大大落后于其他产品,这也造成水资源价格普遍偏低,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而我国正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牛犁表示。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也表示,中国长期将水资源作为一种福利性产品,水资源的使用由福利性向商品性的转变是正常现象。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终端平均水价(包含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分别为2.35元/吨和3.19元/吨,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2.4%和17.2%。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实际收取标准分别为0.70元/吨和1.00元/吨,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29.6%和38.9%。
洋水务来华推高水价?
我国自2002年首次对外资开放排水城市管网,威立雅、苏伊士、泰晤士等国际水务巨头纷纷入股国内自来水处理项目。以天津为例,威立雅自1997年进入天津获得第一个项目起的10多年时间里,天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先后上调了8次,由每吨0.68元提高到3.40元。
傅涛认为,洋水务进军中国市场与水价并无直接的关联,虽然外资入股国内水务项目,但其控股权仍主要在国有企业的手中,国外水务进入中国有利于提高水务项目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牛犁认为,“一方面我国的淡水资源紧缺,尤其西部地区缺水严重,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用水和一些工业用水存在很大的浪费。当前应该积极推进同水同价,有些服务性行业的用水价格明显高于居民城市用水,长远来看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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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7月11日,公告31日召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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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举行水价上调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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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举行水价上调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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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昆明市发改委公告6月1日起,生活用水单价提高8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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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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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北京市水务局透露将调整综合水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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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调自来水价后,无锡、扬州、常州等水价上调方案也排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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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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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自来水全面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