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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密集出招 规范银行贷款

  银监会网站7月30日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已是两周内,银监会公布的第四个关于加强银行贷款业务管理的要求。此前对固定资产贷款的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指引已正式出台。

  因此,关于监管机构限制资金流入股市的揣测油然而生。

  不过,接近银监会的消息人士表示此举并非针对股市。在银行贷款规模不断做大,尤其是上半年信贷投放创下历史新高的情况下,配套管理办法出台只是水到渠成。“况且,严控银行信贷风险,与监管层稳定股市的意图是一致的。”

  在上周四的征求意见中,如符合以下四种情况,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必须以委托支付形式,将资金打入符合贷款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分别为: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经营扩张过快或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客户,信用状况一般或有恶化趋势的客户;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且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又或单笔支付未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上述规定可望有效防范借款人将信贷资金挪为他用。

  另外,为避免有企业随意将银行变成“提款机”,征求意见规定只有在银行内部评级在AA以上的借款人,才可获得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并且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业务规模、生产周期审慎确定循环贷款的额度,避免超额放贷。

  有知情人士称,此前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今年以来银行贷款被挪用购买有价证券、进入股市的现象开始增多,“今年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后,面对大规模的信贷投放,尤其需要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加以约束规范,以防范贷款被挪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表示,在上半年7.36万亿元新增信贷规模的背景下,信贷资金进入虚拟经济已经成为难以避免的现实,如果对信贷风险不严加防范,国家实施的刺激经济措施效果就会打折扣。

  本报综合报道

  公开资料显示,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是银监会两周内第四次公开强调防控信贷风险。

  7月17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强调,要特别防范项目资本金不实或不足风险、票据融资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新的风险点。

  7月23日,对于个别商业银行出现的违规问题,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廖岷表示,银监会始终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坚持以审慎有效的监管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7月27日,银监会公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贷款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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