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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 17: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何雨欣、李延霞)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已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国税部门加强对白酒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通知称,各地要组织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要加强白酒消费税日常管理,确保税款按时入库。加大白酒消费税清欠力度,杜绝新欠发生。

  通知还称,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纳税评估,有效监控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堵塞漏洞,增加收入,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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