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N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监会27日宣布,银监会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办法》主要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
《办法》将通过何种方式保证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第一,要求贷款人事先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约定贷款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接受监督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第二,要求贷款人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确保借款人的支付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用途。第三,《办法》将贷款资金支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经多方调查、论证后,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第四,要求贷款人在借款人不按约定的方式、用途使用贷款时,采取更严格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
这位负责人说,《办法》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因此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此外,《办法》中贷款支付管理规定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用款需求,也能保障贷款资金的及时有效支付,还能降低企业的利息支出,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贷款是当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信贷品种之一。《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其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