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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编造中介业务最高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 17:33  法制晚报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行为处罚办法意见稿发布——

  本报讯(记者 张东妮)今后,保险公司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办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

  今天上午,中国保监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编造虚假中介业务、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信息,同时不得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

  保险公司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办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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