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两部委联合发文:水价调整要把握时机和力度

  发改委、住房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水价调整要把握时机和力度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发改委、住房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水价改革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

  通知称,水价调整要以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为目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要理顺水价结构,逐步将城市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实现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公平负担,促进节约用水。要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鼓励再生水的使用。

  为减低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通知明确,要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水量基数和比价,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工作,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促使供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控制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着力降低管网漏损,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