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是仅次于三峡工程的第二大水电工程。为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2007年和2008年审计署对其进行了跟踪审计。20日公布的第一阶段审计结果显示,该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已完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移民安置进展基本顺利。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问题,同时四川、云南两省在移民安置进度、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揭示五大突出问题
审计同时也揭示了溪洛渡工程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以致审计难以对投资总体控制作出评价。
溪洛渡工程早在2003年就开始筹建,但三峡总公司至今尚未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
二是大幅压缩工期加大工程建设风险。
溪洛渡工程实际筹建工作推迟15个月,截流提前12个月,合计压缩工期27个月,加大了工程建设风险和难度,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统计45个对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额20.14亿元,因赶工期等原因导致大量变更,最终结算金额26.85亿元,变更率达33.32%。
三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溪洛渡工程应招标分项目464项,合同金额248.98亿元。实际执行中,未招标项目219项,占47.2%,合同金额16.79亿元,占6.74%。
四是部分关联企业管理、履行职责不到位,获取不当收益。
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的招标代理直接委托给下属关联企业三峡国际公司,并支付代理费2571万元,超出国家收费标准1010万元。由于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以及清标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描述歧义,导致投资增加5000多万元。
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部分监理业务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业三峡发展公司,使其取益3471.09万元。但在实际监理过程中,三峡发展公司现场人员投入严重不足,资质偏低,审核把关不严。
五是移民安置未如期完成。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但云南省施工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尚未修编完成。此外,审计发现有14.41亿元移民资金因管理环节多,拨付不及时。
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