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建立真正的“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而不是“以强势集团利益为本”的公平的社会制度,环境不公的现象自然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缓解,而不是愈演愈烈。
文晞
如果你是一位从农村来到城市的“移民”,如果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到你的农村老家去,那么我建议你回家看一看。
在看父母、看亲人、看朋友之外,我建议你看看周围的环境。
只要用心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小时候经常游泳的甚至是供村民吃水的池塘干涸了,经常捉鱼的河渠成了污水沟,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随处可见到处扔的都是农药瓶子、塑料袋子、废旧鞋袜衣服乃至小孩子的纸尿裤……
如果你家乡有幸通过“工矿致富”,那么,工矿污染可能更加令你触目惊心——因为乡镇企业通常都是不会考虑污染治理的。
如果你家乡临近某个城镇的垃圾场,或者是搞了什么畜禽养殖场,那感觉刺鼻的臭气更是不必说了。
早在近40年前,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第一次纳入人类发展视野,并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发布,也首次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1997年中共十五大上,可持续发展战略被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战略;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解决环保问题,尤其是农村环保问题,并不能等同于可持续发展的全部内涵,但农村环保在发展中遭遇的困境与严峻现实,无疑会深刻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全面实现。
我听说,在江苏以及安徽省的某些农药厂,因为有些含重金属的废液处理困难,为了节省成本,直接在自己的厂区范围内,打一口深井,把那些废液排放到里面就ok了——真的ok了么?这些废液污染的可能是方圆几里、几十里——如果有暗河连通,甚至可能污染几百、几千、几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云南省的某些矿山,采矿所剩下的尾矿,可能含有各种有害金属成分,直接堆放在某个山谷里,等到山洪爆发,一冲了之。可是,这些人有没有想过,这一冲可能是污染整条河流,松花江事件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
某个很大的采金企业,在矿石品味很低的情况下,他的采金成本却能够做到国内最低,在香港上市,利润连年递增,为国际投资者挣了不知道多少钱。而这个企业采金为什么成本低?是因为其无节制地使用某种含剧毒金属的处理液,提取金子后,直接把废液排放,抛却了环境成本,利润便突飞猛进。到现在为止,那个所谓的“金山”及其周围方圆多少里之内的水源(无论地上还是地下)都被重金属污染,周围村庄居民怪病不断,告状不止,处理的初步结果是搬迁……
大家都知道的,山西省的煤矿(不仅山西,内蒙、新疆、山东等地煤矿基本都存在这个问题),多年来供应了全国的电力,因煤暴富的人越来越多,山西大片大片的采空区也越来越多,一不小心,地上就陷下去一大块,于是这块土地就永远的丧失了。
还有大家都知道的,广东省某地,成为国外电子垃圾处理厂,当地水中重金属严重超标,等等等等。
我不知道,除了西部的大沙漠和戈壁滩之外,中国有多少这样的土地将来可能变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区域?
关于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先来听听一个普通村民的话:
“城里的垃圾只要几天不清理,城里人就开始闹。但城里的垃圾拉到农村一倒了之,农民天天守着垃圾堆一过就是好几年,却必须忍受,难道我们农民就不是人吗?”
这是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共同村的一个村民打给记者电话中的愤怒控诉,原因是他们村子边上被选为綦江县城生活垃圾的倾倒处,很多人生病,村民却无法获得帮助。
话是村民的气话,却也道出了许多农村环境问题的实际原因——在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上,如果涉及到同样数量的人群,对待城市和农村,对待大城市和小城镇,对待政府机构和普通百姓,是非常不公平的。
环境不公是指不同地方、不同人群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弱者在环境保护中得到的往往是负面的东西,而强者得到的是正面的东西。
就拿水污染、垃圾污染和酸雨污染来说,三大污染的治理资金全部都安排在了城市,排放去向都是农村,受害者最终也都是农村环境,但农村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对于这一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也曾撰文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全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的环保设施却几乎为零。
按照最新的数据统计,针对全国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2008年,中央财政首次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安排5亿元支持农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中央财政将加大力度,投入资金约1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
对比之下,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的说法,从2002年到2008年,北京市的环保投资就超过1000亿元,仅2006年一年,投资就超过200亿元。
当城市人享受便捷的生活设施、舒适的生活方式的时候,农村环境却一直无可奈何的承受着作为城市排污受害者的角色。
不仅仅是城市污染加速转移,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凸显同样也是环境不公的结果。2000年前后,我国小造纸厂遍地开花,导致数不清的农村饮用水源遭到严重污染;2003年以来,经济过热,各类工矿企业发展迅速,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现大量的废水污染、废渣污染、废气污染以及重金属污染问题,绝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农村村民,但他们要么得不到补偿,要么经过千辛万苦乃至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来的补偿,相对于企业利润来说也是不值得一提。
许多工矿企业的领导们和大股东们,赚取了工矿资源地的大量利润,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留给当地的村民之后,自己一直住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享受着最舒适便利的生活条件,挥舞着资金的大旗,在国内、甚至是国际资本市场一掷千金,叱咤风云,哪里还会考虑到农村环境问题的治理?
找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起因,治理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作为一个普通的环保工作者,本人位卑言轻且头脑简单,针对农村环保问题不同内容,斗胆提出几条对应措施,不知道可否供领导参考一二。
第一条,农村生活污染加剧。
作为人而生存,农村人一样需要吃喝拉撒,千百年来一直都是如此,以前也不曾听说什么“生活污染加剧”问题的,因为以前的吃喝拉撒所造成的废物,最终都又回到了田地里,成为了土壤肥力的重要来源。现在的问题是,少数不那么勤快的村民在有了化肥之后,不太注重对人畜粪便的收集和使用,导致自己住所周围臭气熏天,但这毕竟还是少数。就个人的看法而言,农村生活污染的关键问题其实在于诸如塑料袋、废地膜、农药瓶、电池以及人类“创新设计”出的家电垃圾乃至婴儿纸尿裤等,这些东西都是农村的土壤无法对其实现自然消解的废品,这些才是真正的垃圾和污染源。
对于诸多那些不可降解问题的处理,关键在于源头产品设计以及相应的回收系统设计。例如,最近为扩大内需而推出的“家电下乡”计划,如果国家肯再多花一点成本,让村民们实现以旧换新,农村家电垃圾自可大大减少。至于塑料袋的白色污染,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公害,国家从法律上来禁止生产可能是最直接的办法。其他的所有农村生活垃圾,只要像对待城市污染那样下大力气,设计好相应的回收系统应该都不是问题。
第二条,面源污染加重。
面源污染加重的原因在于化肥与农药的使用,这个问题与人类本身的生存和发展其实有些自相矛盾。不使用化肥、不使用农药,我们的土地粮食、蔬菜、瓜果以及经济作物的产量肯定上不去,地球也不可能养活这么多人。
个人认为,化肥使用问题的关键是控制各类土壤的化肥施用量,国家可以针对不同的农业土壤类型,在保证一个适当产量的前提下,限制相应的化肥施用量;至于农药问题,相对要简单一些,可以禁止那些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集中精力发展那些能够实现除虫效果同时又是低毒无残留乃至无毒的生物防治方法。
第三条,工矿污染凸显。
这个问题其实与城市污染治理没有什么两样,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法规的出台,目标主要都是为了降低甚至杜绝工矿企业污染。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城市怎么治,农村就怎么治”,让所有的工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把环境成本算进来,只要实现严格执法,相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农村的工矿污染凸显情况。
第四条,城市污染转移。
前面探讨过,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环境不公”,如何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问题解答很简单,建立一套公平的环境制度即可,但实际上如何建立这一制度可能是所有问题中最麻烦的事情。从党的执政理念来说,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相应的社会体制,建立真正的“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而不是“以强势集团利益为本”的公平的社会制度,环境不公的现象自然就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缓解,而不是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