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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结算冲刺 防风险先挑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3日 02:13  第一财经日报

  每一家企业,每一笔交易资金的去向,均要纳入央行的监控之下

  张喆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一经开闸,人民币在国际收支中的分量会逐步加重,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流动风险自然会摆上监管者的桌面。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对CBN记者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试点阶段的风险并不大,因为初期开放幅度小,对企业的资质也有严格控制——试点阶段监管部门要“挑”企业,并且要逐笔登记,因此总体来讲风险并不大。

  CBN记者此前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曾在前期调研时提出,关于长三角和广东与香港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从企业试点做起,选择诚信度高的企业开展。

  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内容来看,试点企业需由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并经由央行会同多个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在推荐试点企业时,要核实试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真实身份,确保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实名制,并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规定。试点企业一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还将面临处罚,并取消试点资格。

  具体到交易环节,和外汇资金一样,人民币跨境收支也要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办法》显示,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央行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不仅如此,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还应按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

  同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资金也将纳入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和外债统计监测体系。此外,央行还建立了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逐笔收集并长期保存试点企业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按日总量匹配核对,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

  具体到每一家企业,每一笔交易资金的去向,从《办法》的规定来看,均要纳入央行的监控之下。例如,企业拟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的,应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央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初期,无论是境外人民币流通规模还是跨境业务结算量都将有限,短期影响也将十分有限。但随着该业务不断推广扩大,其面临的风险也将随之增多,因此有必要对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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