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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楼事件:业主顾虑 房贷是否继续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 06:59  东方早报

  律师建议不要自行终止 以免信用受损

  东方早报记者 李淑平 实习生 宋国伟 

  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塌后,不少贷款买房的业主纠结于要不要继续还银行贷款。律师的建议是不要自行终止,以免自己的信用受损。

  市民顾先生本月签了购房合同买下莲花河畔景苑24号楼某室。在他交完首付款,等待银行审批房贷的时候,楼居然倒塌了。顾先生表示,他已经电话通知银行不要再把剩余房款打到开发商账户。至于接下来要不要还贷,顾先生表示自己也很迷茫,还没收到银行的说法。

  沈小姐今年2月买下莲花河畔4号楼某室,从3月份开始还贷。事故发生后,沈小姐认为自己所购楼房也存在安全隐患。已经形成的贷款要不要继续还?她很纠结。如果不还,怕自己的信用受损。如果继续还,又怕“吃亏”。

  对此,上海世昌律师事务所的李少林律师建议这些业主不要自行终止还贷。如果贷款刚刚审批,要及时书面与银行沟通停止把钱转入开发商账户,并商讨搁置还款事宜。如果贷款已经在还,就要正常还下去。若不及时还款会导致业主本身的信用受损。以后再贷款时,有的银行可能就会因为信用问题坚决拒绝贷款。

  李律师表示继续还贷是不会“吃亏”的,一旦和开发商签订了退房协议,就可以拿协议找银行退钱。至于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失则可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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