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国内财经 > 吉粮原董事长刘宪鲁被判无期 > 正文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宪鲁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刘庆中犯受贿罪一案,今年4月14日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6月26日,吉粮集团原董事长刘宪鲁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该案名列吉林省检察院通报今年上半年“重特大案件”第一位。刘宪鲁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局长刘庆中犯受贿罪被判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看到亲属勉强挤出笑容
公诉机关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4月14日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同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4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刘宪鲁犯有四十三条罪状,包括受贿和挪用公款。
26日14时,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宪鲁一案公开审理。“咔,咔……”刘宪鲁戴着脚镣,低着头一步一步从候审室挪进法庭。映入众人眼帘的刘宪鲁,满头花白的头发,戴一副近视镜。刘宪鲁迈进法庭第三步时,抬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家属和朋友,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后便将头低下。而旁听席上刘宪鲁的妻子,微微起身想对刘宪鲁说点什么,看到刘宪鲁低下头后,咽了一口唾液。
坦白交代 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认为,刘宪鲁利用担任吉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与其子刘庆中及个人收受他人人民币8780944.1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其子刘庆中利用其父刘宪鲁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人民币18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在法庭上,刘庆中的辩护律师称刘庆中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但没有被法院采纳。法庭认为在共同犯罪中刘宪鲁系主犯,刘庆中系从犯。刘宪鲁除收受的155万元外,其他受贿犯罪均系其主动交代,属坦白,其收受赃款已被追缴,在判决中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刘庆中系从犯,其收受赃款已被追缴,对其减轻处罚。
拒绝接受采访
法庭宣判持续了10余分钟,每次法官宣读受贿或者挪用公款时,刘宪鲁都将眉头皱一下,整个宣判过程刘宪鲁的表情一直很严肃。宣判结束后,法警将刘宪鲁带入候审室。父子二人在庭上均未提出上诉。当记者提出采访刘宪鲁时,他表示拒绝采访,并要求法警将其带出法院。望着刘宪鲁的背影,部分站在旁听席的家属和朋友,将手放在椅子靠背上,将脖子尽力的伸长,眼睛不肯眨一下。
判决结果
1。被告人刘宪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被告人刘庆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3。被告人刘宪鲁个人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6910944.10元及被告人刘宪鲁、刘庆中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187万元,共计人民币8780944.10元依法没收,上交国库;被告人刘宪鲁挪用公款人民币500万元依法追缴,上交国库。
有人主动出资155万给他女儿和女婿办移民
1995年,长春市新三合公司法人代表东方为得到时任吉林省粮食厅副厅长的刘宪鲁对其生意上的帮助,与于力、李永昌联系并商量,由东方出资人民币155万元,为刘宪鲁的女儿刘彤及女婿李军夫妇办理移民加拿大的手续。于力将此事告诉了刘宪鲁,刘宪鲁表示同意。1999年刘彤夫妇以技术移民方式移民到加拿大。之后,于力战友王向阳的姑父王文扣除办理移民的费用将剩余的10.3万加元分多次汇入刘彤在加拿大的账户。
为给儿媳接孩子上下学两次向下属索要轿车
2001年10月,刘庆中找到父亲刘宪鲁,提出借一辆轿车给妻子张朝晖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刘宪鲁便找到吉粮集团下属收储公司经理朱铁军,朱铁军听后安排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大连生威公司经理赵毅,为刘宪鲁买了一辆新捷达车并交给刘庆中,因张朝晖不习惯开手排挡汽车,刘庆中又向刘宪鲁提出换一辆自动挡本田轿车,刘宪鲁再次找到朱铁军。朱铁军让赵毅以人民币29.8万元买了一台本田轿车送给了刘庆中。赵毅将该购车款及装饰费用合计人民币35万元,以仓储费的名义挂在吉粮集团收储公司的应收账款中,由吉粮集团收储公司支付该款。
2003年刘庆中在征得刘宪鲁同意的情况下,将该车以29.5万元卖给吉粮集团科技信息公司。后刘庆中用该卖车款购买了一辆奥迪A4轿车。
建新吉粮大厦办公楼工程中多次受贿索贿近百万
原吉发房地产公司经理于洪义为感谢刘宪鲁在承建新吉粮大厦办公楼工程中给予的关照,于2002年春节在刘宪鲁家送给刘人民币10万元;2004年1月为刘宪鲁女儿刘彤购买宝来轿车一辆;2004年中秋节到刘宪鲁家送给刘人民币10万元;2004年初在刘宪鲁家送给刘1万美元;2005年10月刘宪鲁以借款为名,向于洪义索要人民币30万元;2005年10月刘宪鲁以到伊通寺庙还愿为名向于洪义索要人民币10万元;2005年春节,于洪义到刘宪鲁家送给刘人民币10万元。
收受别人70余万元住宅再打“假官司”变归名下
2002年初,原长城建筑安装公司实际所有人李永昌为感谢刘宪鲁对其生意上的帮助,在大连以李永昌弟弟李永成的名义为刘宪鲁购买了一套住宅,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价值人民币701114元。2005年刘宪鲁的妻子赵文英在刘宪鲁的安排下将房产证交给刘庆中,由刘庆中通过宽城区法院以虚假债务诉讼的方式,将该处房产产权人由李永成变更为刘庆中。
其子帮高中同学承包工程虚假出资注册公司获利百余万
2001年,宏洋实业公司经理杜弋飞找到其高中同学刘庆中,提出让刘庆中找刘宪鲁帮助承包吉粮集团新吉粮大厦网络工程,并许诺给其好处。2002年4月,刘庆中、杜弋飞通过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中通信息公司,刘庆中以虚假出资方式占60%股份。此后,刘宪鲁擅自改变原计划公开招标的信息网络工程,指示分管工程的副总袁维森将1100余万元的工程交给中通信息公司承建。中通信息公司获利400余万元。杜弋飞送给刘庆中人民币162万元。
为继续承包吉粮集团的后续网络工程,2003年12月,刘庆中提议,将中通信息公司并入吉粮集团新成立的吉粮科技信息公司,由杜弋飞从中通公司承包吉粮集团网络工程所得利润中提出25万元现金,以王秀成的名义给刘庆中在吉粮科技信息公司存入25万元股份。
刘宪鲁其人
刘宪鲁,汉族,1945年出生,中共党员,吉林省长春市人,大学文化,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吉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于2008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其简历如下:
1964年9月至1972年9月 在省财政金融学校工作
1972年9月至1978年4月 长春市商业局任团委副书记
1978年4月至1984年9月 在长春市财委秘书处工作
1984年9月至1985年5月 长春市商业局任党委副书记
1985年5月至1985年11月 在吉林省委组织部工作
1985年11月至1987年8月 在吉林省驻天津办事处工作
1987年8月至1988年4月 长春市财委任副主任
1988年4月至1992年4月 长春市粮食局任局长
1992年4月至1996年8月 吉林省粮食厅任副厅长
1996年8月至2005年7月 吉粮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2004年9月到退休年龄,因集团工作需要又延续任职一段时间,2005年12月经批准退休。
刘宪鲁其子
刘庆中,1968年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研究生文化,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局长。借父权势,“获赠”一辆捷达轿车,倒来倒去,变成了奥迪;与同学虚假出资注册公司,并获得好处。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被逮捕。
(本组稿件 记者 王阳 助理记者 李洪利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