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审计报告:55个中央部门违规资金4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5日 22:19  大河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审计署昨天报告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共审计55个中央部门,发现违规问题资金4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资金4.67亿元。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部门正依法依纪立案查处。

  55个中央部门损失浪费

  4.67亿元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审计署共审计55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85个所属单位。审计发现违规问题资金4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资金4.67亿元,分别占审计财政拨款额的3.5%和0.4%。主要是:

  1。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14.83亿元。

  2。多报多领财政资金3668万元。

  3。违规收费6.22亿元。

  4。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和单位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的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铺张浪费、虚列支出和套取资金等问题,个别单位还在公务出国(境)团组中擅自增加人员和出访地点、改变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等。

  5。对25个中央部门2008年决算(草案)的审计,延伸审计了112个所属单位。结果表明,这些部门的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此次审计共查出20个部门存在少计收入、少计结余和少计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16.71亿元。

  6家银行违规发放贷款

  215亿元

  审计报告还透露,在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这6家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分支机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虚假按揭贷款以及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215亿元。

  对于上述违规贷款的具体走向,审计署相关部门人士称,对此不知情。

  审计调查结果反映,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推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有些项目不能按计划及时开工,有的已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一些项目已到位资金闲置,还有个别地方虚报到位配套资金和工程进度,个别项目用新增投资偿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没有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有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还未落实到位。这些问题,影响到中央新增投资的政策效果。

  此外,一些教育部门、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逾5亿元。调查的10个省级、113个市级和980个县级财政中,部分地方和主管部门还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

  审计查处违规涉案人员

  221人

  关于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情况,审计署通报称,一年来,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起,涉案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42人。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部门正依法依纪立案查处。

  同时,审计署认真整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挤占挪用的267.73亿元资金已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58项。审计发现的116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刘家义指出,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大都具有违法犯罪主体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以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但犯罪形式、手段和方法隐蔽多样,主要表现:

  一是滥用职权、违规决策以牟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如首都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英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和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并转移侵占公司资金8250万元。此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李培英一审被判处死刑。

  二是相互串通转移侵占国有资产。这类案件多属于“窝案”、“串案”。如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某伙同该公司3家所属企业的多名管理人员,在2002年至2004年间侵占、转移和挪用企业国有资金1800多万元。

  三是虚构交易、虚假担保、违规操作甚至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如某担保公司总裁赵某等人利用虚假注资成立的公司从事非法担保活动,与企业联手从多家银行骗取大量贷款,截至2008年5月有17.3亿元银行资金面临风险。

  四是利用专业优势或内幕信息操纵股价从中牟利。这些案件中,有的涉及上市公司高管,有的涉及股评专家,有的是上市公司与其关联公司联手操纵股价。如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汪建中2007年以来,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先买入证券,然后通过“北京首放”网页向社会公开发布买入该证券的投资建议,为其持有的证券渲染造势,在投资建议发布的次日再将持有的证券卖出从中牟利。此线索移送查处后,汪建中的1.25亿元违法所得被没收,并被罚款1.25亿元,终身禁入证券市场。L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