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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以稳外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3日 06: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官方周一宣布,自七月一日起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以稳定外需。

  财政部通知称,从下月开始,将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中小型型钢、部分有色金属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财政部并将取消黄磷、磷矿石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对黄磷继续征收百分之二十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五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等化肥产品统一征收百分之十的出口暂定关税。

  同时,将尿素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此间观察人士认为,官方此举将直接减轻部分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应当对稳定外需有所裨益。从二00八年八月以来,官方已连续七次上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般而言,调整关税的对出口的扶持效应较出口退税调整效果更为直接。

  海关总署统计显示,五月份,中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百分之二十五点九,其中,出口下降百分之二十六点四,进口下降百分之二十五点二。这是中国进出口额连续第七个月同比下降。今年上半年,外贸负增长已成定局。对于长期依赖外需的中国经济而言,情况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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