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统计法修订草案规定加强对政府统计机构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 18: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张晓松、陈菲)22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加强对政府统计机构监督的规定。

  去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修订草案主要规定了政府统计机构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本法情况的监督和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政府统计机构自身也应受到监督,有违反本法行为的也应受到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研究,建议增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的规定,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相应增加对统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处罚规定。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