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财政部日前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工薪阶层缴税占一半
这份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撰写的报告透露,1994年,中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约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3%;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目前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利低收入群体
报告称,提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对“个税起征点是否提高”的话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表示,个税起征点如果提高到3000元人民币,中国大部分工薪阶层将不用交税,但对个人减轻税负并不多,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实际作用有限,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将被淡化,对实际的税制运行将产生不良影响。短期内不会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果大幅调整个人所得税,建议召开公众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