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万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昨天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公布的该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的相关文章称,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和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等职业。
“工薪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及物价上涨因素等情况。”研究组提供的数据称,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42.9元,即937元/月,远远低于2000元/月的扣除标准,考虑就业者赡养人数的因素,按2008年平均每一就业者人均负担人数1.97人计算,则2008年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846元/月,仍低于2000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
课题组表示,目前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已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薪收入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纳税人,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般约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税收负担(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分别为0.7%、3.5%、6.7%和8.3%,均不超过10%。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研究组说,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万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