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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大力支持保险业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 11: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31分报道,中国保监会昨天(11日)发布《意见》,要求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探索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中国之声:在保险业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保监会有那些新的明确的要求提出来,给我们介绍一下。

  记者:在鼓励保险业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这个规定里,特别提到要大力发展各类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特别提到要加大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损失保险产品的研发力度,同时要设计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需要的护理保险产品,还提到首次明确在条件具备、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探索以保险合同的方式,经办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保监会还明确,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

  中国之声:为什么要大力支持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呢?

  记者:关于这个问题,我采访了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养老与健康保险处处长庞雪峰,他认为,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有四个方面的优势,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专业更强。比如中国人寿新乡分公司承办了新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项目,农民报销医药费用的时间,从原来的7到10天缩短到30分钟,所以意见特别提出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保险,提高保障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中国之声:说到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来看,监管部门都打开了那些闸门?

  记者: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一个是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医师责任保险、医疗机构责任保险,这样多种的医疗职业保险,利用保险机制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患纠纷。第二点是探索投资医疗机构,明确鼓励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探索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促进保险业与医疗服务业的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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