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场
从长远来看,则是要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近日,笔者沿黄河一路向东,调查滩区窑场现状,所到之处,一边是生产场景如火如荼,一边则是当地有关部门哑口不言。从中牟县到开封北郊、开封县,再到兰考县,河南省黄河滩区内分布着近千座黏土砖瓦窑场,在各级政府一道道“取缔”的严令之下,这些窑场被捣毁一些,又增加一些,整体数量上有增无减,生命力之“顽强”令人惊叹。
无利不起早。窑场“疯长”源于利益驱动,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砖价一路狂升,普通实心黏土砖由原来的几分钱一块,涨到了两角多,2005年,最高时涨到了0.28元。村民把地卖给窑场,一亩能赚两万多元。运输业也应运而兴,不少人买来手续不全的二手车,专门拉砖。获益最大的还是窑场主,建一座窑场一般需要五六十万元,经营得好,一年就收回成本了。地方一些部门也是受益者,在开封县,有数百座窑场,一个窑场一年要缴12万元。而这些还都只是台面上的事情,事实上背后还有诸多黑暗、非法的勾当。在我豫东的老家,同样有着“疯长”的窑场。打听一下那些获利最大的窑场主,没有一个背后是没有后台的,更有甚者,有不少人是与黑道有牵连的,或者本身就是黑道中人。
事实上,窑场“疯长”的实质是“土地财政”在作祟。“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土地的收入来维持地方开支。在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第一财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在“土地财政”上,一些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是土地整理,就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其它用途的土地整合后,进行招拍挂,价格就会翻几番。在城市,可以靠出卖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借以增加税收,推动经济增长。而在基层乡镇,没有开发房地产的空间,但又面临着发展的压力,不得不打土地的主意,于是,窑场便“疯长”起来。
由于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其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还存在加快发展的心理,加之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很难有效监督本级政府的行政行为,所以,仅仅依靠地方政府自身能力很难有效防范“土地财政”风险。
要积极稳妥化解地方“土地财政”,必须切实做大地方财政“蛋糕”,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范围,规范财政管理。在这之前,必须搞清楚几个问题,造成地方财政困境的根本原因在哪里?如何解决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如何防范及化解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笔者以为,眼下最要紧的,则是如何清除历史遗留问题,要确保落实发展资金来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建立地方政府相应的考核责任制,将控制化解的责任量化到地区、部门乃至个人,确定具体责任单位或个人,应成为各级政府努力的方向。值得注意的是,专项整治中有这样的要求,“因行政不作为或领导不力、组织不到位,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场反弹的,监察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从长远来看,则是要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严格按照规则办事。总的原则就是要收缩权限,越位的要复位,错位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有效解决“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的问题。所以政府应该是最小化的,它应该在市场、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干不了的情况下才介入,要通过创新发展理念,改革投融资体制,使政府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破解地方政府的发展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