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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有必要对排污企业征收环境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5日 20:0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0分报道,今天是世界环境日,国家环保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国2008年环境状况并分析当前形势。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首次承认,确实存在对污染企业的罚款和企业所得利润不成比例的问题,请听中央台记者杨钧天的报道——

  记者:一直以来,许多高污染企业之所以能够毫无顾忌地排放污水、废气,就是因为需要缴纳的排污费过低,并不影响企业获得巨额利润。张力军表示,要让高污染企业知难而退,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取消排污费的最高限额。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去年,全国人大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法律修改中将对企业的罚款由单纯的限制最高限额改为按应缴排污费的倍数来进行处罚。

  记者:张力军还透露,提高排污费标准还只是第一步,要想扭转企业违法排污成本过低的问题,有必要对排污企业征收环境税,用高额的成本让那些重污染企业知难而退,目前环境税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征收企业的环境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现在已经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几个部门正在协作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条件成熟时将会推出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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