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旧村改造腾退的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优先用于发展旅游项目。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协调发展的意见。这是北京首个针对功能区域出台的系统性政策意见。市发改委委员蒋力歌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预计能带来1000多亿元的投资,其中社会投资占50%以上。
腾退土地可试点流转
意见提出,北京将依托山区规划重点镇,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旅游集散镇,并在旅游集散镇适当增加旅游产业建设用地。对于旧村改造腾退的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试点进行流转,优先用于发展旅游项目。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流转方式将结合北京城乡一体化工作,通过土地确权和建立土地流转平台等方式,按规定进行。
深山区严禁发展工业
此外,要加快山区矿山关闭和低端工业淘汰转移。建立产业准入退出机制,深山区严禁发展工业。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对污水处理、大气排放等指标限定,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工业。目前,北京70%的矿山已经关闭,还剩下300多家,正在逐步引导其退出。
旅游从业者将持证上岗
支持民俗旅游升级改造,完善民俗旅游村(户)等乡村旅游服务标准。鼓励以农民参股和集体租赁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乡村酒店、乡村旅馆等接待设施。
从2012年开始,生态涵养发展区旅游从业人员,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背景
每年最低2千万投向“涵养区县”
北京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门头沟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5个区县以及房山区、昌平区山区部分,区域面积11299.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68.9%。这是首次正式明确将房山和昌平山区部分纳入。市政府每年安排涵养区每个区县不低于2000万元高端产业引导培育资金,用于引进总部经济、创意产业等;同时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经认定的产业共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北京市发改委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提高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城镇化水平,力争形成1-2个国际性的会议休闲度假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