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5月18日电(记者余荣华)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天在福州公布了20条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措施,其中包括支持闽台产业对接和扩大农业合作等的鼓励政策。
支持闽台产业对接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属于政策鼓励范围的闽台产业对接项目,国家质检总局支持驻闽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在两岸人员往来卫生检疫、携带物及交通工具检疫、生产企业设备搬迁旧机电备案、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检疫等方面,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支持闽台扩大农业合作方面,在《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基础上,国家质检总局将探索建立闽台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紧密合作机制,实行对台湾水果果园及其加工厂、水产品养殖繁殖场注册管理及到岸后抽查放行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加快口岸验放速度。支持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支持驻闽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借鉴台湾农业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开展相关的工作,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支持福建省内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支持和鼓励优良动植物种苗从福建口岸进出,加快相应的检疫隔离设施建设。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来闽投资的台商重大投资项目,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提高通关速度;对从台湾进口的食品化妆品,按照安全、便捷的原则,常态下简化有关检验监管手续;参照小额边境贸易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取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规费;支持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的闽台标准服务平台列入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两岸有机产品认证体系互认研究。
在今天举行的国家质检总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第三次联席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宣布了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