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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部分下放外汇业务审批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 14:2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罗兰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将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审批权限从总局下放至分局,主要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类等十项业务。

  审批权限下放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权责明确、配置科学、风险可控、便利主体”的原则,制定完善操作程序和政策标准,加大对有关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力度。各分局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按照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进一步下放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有助于便利企业办理业务,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政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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