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加强和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贷款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信用增级作用,是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在我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近期上海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本市完善贷款担保体系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市、区两级政府切实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为银行业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包括金融办、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工商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上海保监局等单位,日常联系工作由上海市金融办担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完善本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推进各区县加大对贷款担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担保机构探索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的进行模式,推动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扩大贷款投放。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
一是增加政策性担保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各区县政府每年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增加政策性担保资金的投入,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资金促进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引导作用。市联席会议每年将对各区县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二是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将加大对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有突出成绩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给予专项奖励。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增加资本金投入,扩大担保规模。三是建立再担保机构,分散商业担保风险。市政府将安排有关市属企业牵头,联合区县发起设立再担保机构,为全市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信托计划等担保提供再担保或反担保,逐步健全完善再担保机制,分散商业担保风险,促进担保业规范有序发展。四是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促进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上海市将组织有关机构每年定期开展贷款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促进担保机构提高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同时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广使用信用评级产品。
三、积极创新担保服务模式
一是推进信贷担保工作的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担保机构积极开展股权及专利权、出口退税帐户、应收帐款质押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不断推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全市网络联保贷款新机制,服务网上注册的中小企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利用网络服务平台,与网络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网络服务机构的网络联保贷款新机制,积极开发利用网上注册企业网络商业信用,开展针对网上注册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三是根据不同经济主体的特点,发展互助担保、个人担保等多种贷款担保新模式。按照不同行业、区域企业特点,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以行业、社区、市场等为单位,积极开展互助联保,鼓励和支持农村微小型企业、农户(商户)开展自然人保证或联保小额贷款等多种担保模式。通过灵活多样、真实有效的担保方式,拓宽中小企业、微小型企业、农户(商户)贷款担保渠道,努力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四、努力改善贷款担保信用服务环境
一是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服务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将制订配套扶持政策,组织贷款信用评级机构对需要重点发展而当前又存在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对符合信贷要求或通过担保、保险提升信用后,具备信贷要求的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推荐提供融资服务;对暂不具备信贷要求的中小企业,将积极开展分类指导,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信用培育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逐步提高融资能力。二是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担保行业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担保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制定担保业务范围,加强担保行业自我管理,推动全市担保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部门将制定具体措施,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涉及的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担保合同及担保客户有关登记资料的查询、抄录或复印以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保证担保业务的有序开展。
上 报:银监会办公厅、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室
内部发送:局领导,相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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