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锐:我们也希望加速,但具体问题要具体看。比如说金融业有很多的业务,每项业务要区别来研究,这项业务前提条件具不具备,双方合作的模式。我觉得很多方面还需要研究。因为金融业之间合作能够对双方的经济发展,起到一种很好的支持作用。越重要的事情,我们越要研究的仔细,越要慎重。第一批里面没有金融业,不是什么不正常的事情,我觉得还是两地金融业、监管机构,包括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要坐下来仔细的探讨。我们也希望尽快与台湾的金融业机构开展很好的合作。谢谢。
7、上海证券报:我想问一行三会的四位办公厅副主任,我们了解到,15日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有一个合作,想先请蔡副主任介绍一下合作的背景、目的以及意义?另外想请问一下央行、银监会以及证监会的三位副主任介绍一下,你们有没有像保监会类似的举动?或者说将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文件,通过什么样的形式推动这个战略的实施?
蔡基谱: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首先我代表保监会办公厅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中国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刚刚提到的问题,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是国家具有历史意义的前瞻性、全局性的战略部署,将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中国保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将与上海市委、市政府一起积极推动上海保险业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着力培育现代保险市场,着力发展航运保险、再保险等业务,逐渐推进保险资金运用试点,着力建设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全力参与、服务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我国保险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
为了推动保险业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论坛期间中国保监会将与上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就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我们双方提出一些意见,具体请各位关注签署情况。
夏令武:银监会对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及上海金融业的发展,自始至终是非常支持的,因为上海本身有这个优势。我想就国际金融中心本身建设问题来说,刘主席在大会的主旨发言里面会有一个非常好的发言。
这个事情,我可以说一点个人的观点。从中国来说,金融业的发展,最近几年有很多很新的、可喜的变化,往往是发生在上海。我觉得一个方面是与上海本身的历史、地理和它自己的经济等等发展原因相关的。另一方面,也是跟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觉得从银行业来说,中国的金融业,银行业从资产份额来说占了比较大的比例。从上海本身来说,银行业里面在很多方面都起了引领作用,比如说在金融服务、金融创新方面,外资银行在中国主要是集中在上海,上海起的作用比较明显,在引进国际经验方面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另外,在风险管理、金融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监管方面,银监会也是特别注重发挥上海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的优势和引领的作用。注重在调研、课题的研究、政策的制定、监管方式方法的探索方面,充分发挥上海的作用。我想银监会对上海金融功能的发展方面支持是一如既往的。
谢谢!
罗锐: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国家的战略,一直以来央行都积极的参与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这项工作。我们设立上海总部,目的之一也是为了这一点。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和人民银行的上海总部也是要紧紧围绕国务院下发的《意见》精神,全力以赴通过推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改进外汇管理服务,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具体的一些举措、措施和管理办法,我相信人民银行还有三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会在国务院《意见》精神的指引下,会陆续推出更为具体化的措施,欢迎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
谢谢!
王建军:中国证监会对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可以说一直都是非常重视,也是不遗余力的。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不是说本身为了上海,而是为了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当下的需要,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一项战略决策。中国经济现在的规模和未来的发展,必须有一个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规模、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一个金融中心。我们始终对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都是非常支持的。
从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来看,上海作为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的中心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国家有六个交易所,上海有三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额到4月份是9.1万亿,占全国交易量的65.8%,也就是2/3的交易量,这是很大的。期货方面,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金额也占全国的54%以上,这也是很大的比例。这还没有包括我们潜在的金融交易所的交易量。从机构看,全国证券公司107家,上海有14家,基金公司有61家,上海有30家,这不是少数。所以,对上海的支持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关于下一步怎么样继续支持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设,当然国务院19号文已经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我想我们肯定会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当然今天这些措施也没有揣在我口袋里,所以今天也没法告诉大家。
谢谢!
8、中国经济周刊:谢谢发言人,我想问四位副主任一个问题,因为我们看到国务院意见和上海市的实施意见当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上海要积极地试点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也就是混业经营。我们知道我国在1993年之前是存在混业经营的状况,1993年国务院开始整顿金融市场,混业经营就停止了,在长达十几年里面不存在混业经营,此次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的综合经营试点,是否意味着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将在上海试点呢?谢谢!
罗锐:看来我还得加紧学习,一定要理解好什么叫做综合经营试点。从目前的架构来说,一行三会,从金融监管层面来说是分开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混业到分业,分业到混业,有一个自身的规律,就像《意见》里面提到要搞试点,我相信这个《意见》还会有一个很好的,比较权威的解读,但解读权不在央行。我相信《意见》里面有这一条,我们肯定要实实在在去推,去做,去试。
夏令武:我说一下我个人的理解和看法。
综合经营问题或者说混业经营问题,应该说这两个概念还是有区别的,刚才这位先生提出1993年以前,我的理解1993年以前不能叫做混业,也不能叫做综合经营。因为在当时还不太了解怎么发展现代金融的情况下,才导致银行、保险、信托之间相互交叉持股。在这种状态下出现股市飙升,金融机构盲目扩张,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最后国家下定决心要进行整顿。
随着这几年的金融创新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混业和金融的综合经营是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对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益,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提高一个国家金融业的竞争能力方面还是很有效的。这里面关键就是机构有没有能力做混业经营,监管者能不能把握住风险,这是很重要的。我们国家经过30年的改革,尤其是最近几年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改革,我对银行业更为了解,应该说现在中国的银行业在公司内部治理、风险管理机制已经达到一个新的台阶,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是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