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设国家政策导向评标分值、扩大基层用车品种、加强后期监管
本报讯 记者陈昂 徐丽红报道 单设国家政策导向评标分值,着重扩大基层用车招标品种,随机抽取批量采购供货商,这是山西省第3次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推出的3项创新举措。
近日,山西省2009年公务用车全省联动项目公开招标,共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31家汽车厂商参与入围品牌角逐。目前14包预入围供应商数量已确定,传统公务用车采购大户一汽丰田、上海通用、广汽丰田、广州本田悉数预中标,国产品牌奇瑞所投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微型面包车等6包全部预中标。
“单设国家政策导向评标分值是此次山西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一大特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介绍说:“此项评标分值共8分,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加2分,属于中国自主创新产品或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加4分,通过绿色采购认证的加2分。”他表示,支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更要把落实政策功能作为己任。
另一大特点要属扩大车辆品种和放宽价位限制。之所以扩大车辆品种,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采购人的用车需求,赵建新表示,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在对上年度各地市公务用车情况的调查中发现,适用县乡一级车型的可选范围较窄,已不能满足基层用车需求,于是在此次招标文件中果断增设了小排量汽车、微型面包车、轻型客货车(皮卡)等投标车型,并且主动在等标期内通知当前市场上这些车型主要品牌的生产厂商参与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另外,越野车还增设了15万元以下的车型。据介绍,为形成更加刺激有效的竞争,此次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评标细则规定,如果每个包项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5家,则全部预入围。
当然,监管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采购人的利益也是重要一环。赵建新表示,第三大特点就是此次山西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在去年要求入围经销商与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供货协议的基础上,又完善了投标供应商与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所签订的框架合同,要求批量采购公务用车5辆(含5辆)以上时,采购人及各级政府采购中心有权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入围范围内的供货商。
赵建新认为,采取这一举措是要堵塞大批量采购中的一些漏洞。他在接受采访时还不忘提醒供应商:“各地经销商要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珍惜入围机会,按照框架协议和供货协议的规定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不得以紧俏车型缺货为由趁机加价销售,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价格秩序。”
据了解,山西省实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3年来,已在规模效益上凸现成效,去年山西省、市两级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公务用车2825辆,采购总金额6.16亿元。其中省本级采购数量1566辆,采购金额2.28亿元,与采购预算相比,节约0.06亿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金额0.09亿元。